8月13日,欧盟(eu)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新修订的欧盟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eu gmp)第一部分:“药品基本要求”中的第三章“厂房与设备”、第五章“生产”和第八章“投诉、质量缺陷与产品召回”。这三章将于2015年3月1日实施。
奥星员工贾晓艳、张新和徐禾丰共同撰写了文章《欧盟更新“投诉与产品召回章节”:以信息化和科学决策降低患者用药风险》,在分析了此次修订的eu gmp“投诉与产品召回章节”、的主要内容和变化的同时,对本次欧盟更新gmp相关章节的目的进行了探讨,并以期为我国相关企业及有关部门提供参考。该文章于2014年10月09日刊登于《中国医药报》第a04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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